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28 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精神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多证合一”改革旨在从根本上推动削减涉企证照事项,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旨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性,以解决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改革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锁定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以内;第二阶段(2019年内),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紧盯工作目标,分别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三、细化工作措施
(一)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于2018年底前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2019年压缩至2天以内。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多证合一”改革、住所登记改革、全程电子化改革等商事登记各项改革事项,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深入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全面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加强窗口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透明化、精准化、现代化的窗口建设要求,着力打造满意型、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创优型、智慧型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优化窗口服务,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公安机关要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相关信息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不得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和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公章制作单位要在2018年内实现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2019年内要将印章刻制和备案时间控制在0.5天以内,力争实现即时办结。
(三)压缩发票申领时间。税务部门要着力优化发票申领程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时间在2018年底前压缩至1天以内,2019年压缩至0.5天以内。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首次办理涉税业务时,及时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按照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要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化和合并与身份相关的附报材料,切实提升办税便利化程度。
(四)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通过信息在部门之间的内部流转,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应用。要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和压缩参保单位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社保业务环节及办理时间。
(五)优化“双告知”流程。按照相同信息一次性采集、全方位共享的工作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登记的相关信息即时传输至同级涉企证照事项相关部门。涉企证照事项相关部门要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双告知”平台,在收到市场主体申请信息后当天完成甄别反馈工作,认领网上推送的本部门企业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三十四证合一”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切实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落实工作职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多证合一”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做好改革的政策宣讲、法律解读和具体落地的配套措施应用,通过宣传引导使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改革精神,以更好地享受政策便利,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级“多证合一”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各级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压缩公章刻制办理时间及备案流程,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有关工作。所涉的其他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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