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房屋交易中所需要的资料、税费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供大家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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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涉税办理指南
二手房买卖
一、个人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买卖合同原件;
2、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及其配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纳税人购买或转让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6、个人非住房买卖的需提供本市中心城区具有二级以上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发票。
二、企业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买卖合同原件;
2、卖方《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备注:
1、为他人代办事宜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代理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或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人应真实填写“家庭住房实有住房套数查询表”,查询表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唯一生活住房或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纳税人在税收上享有相应优惠。
3、纳税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应真实填写“家庭住房实有住房套数查询表”,户口在四城区外(贵州省内)的纳税人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住建局出具人唯一生活住房书面证明(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四城区户口可在税务窗口直接查询。免征个人所得税。
4、买卖不动产是房改房的需提交《准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是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交《上市交易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手房登记
一、个人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及其配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纳税人购买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二、企业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备注:
1、为他人代办事宜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代理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或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人应真实填写“家庭住房实有住房套数查询表”,查询表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唯一生活住房或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纳税人在税收上享有相应优惠。
拆迁还房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拆迁方(征收方)或项目开发主体出具结算书或情况说明。
6、纳税人因拆迁购买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7、《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居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需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村委会证明加盖镇政府公章,载明原房建造地点及时间);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有住房购房及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公有住房出售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改部门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6、《准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赠与不动产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赠与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赠与合同或赠与公证书原件;
6、三代直系亲属关系赠与的,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证明、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证明);
7、赠与非住房的,需提供本市中心城区具有二级以上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发票。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继承不动产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拆迁安置还房的,提交旧房权属来源材料、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性用房的,提交公有住房购房及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纳税人购买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5、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
6、无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须提交:
①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放弃继承的,需当场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离婚析产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离婚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拆迁安置还房的,提交旧房权属来源材料、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性用房的,提交公有住房购房及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纳税人购买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不动产
一、个人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件;
③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拆迁安置还房的,提交旧房权属来源材料、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性用房的,提交公有住房购房及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纳税人购买住房符合税收优惠的,需提供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5、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企业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提交: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件;
③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拆迁安置还房的,提交旧房权属来源材料、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为公有住房、房改房等政策性用房的,提交公有住房购房及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备注:
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内容未判决金额,纳税人需提供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认定生效并加盖公章的原始买卖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拍卖不动产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拍卖确认资料:
①拍卖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②拍卖公司拍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③主持拍卖活动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④委托拍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拍卖公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拍卖成效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拍卖佣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委托人拍卖标的保留价依据。
⑨参与拍卖活动所有竞买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电话。
⑩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凭据。
⑾拍卖现场视图资料。
⑿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婚内赠与不动产
一、涉税申报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时限:
纳税人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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