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
遵义市工资标准三类区域具体划分为:一类地区为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二类地区为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三类地区为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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