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调整方案(2020—2026年)的批复
黔府(遵义)用地函〔2025〕1号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批准〈遵义市红花岗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6年)〉的请示》(遵红府呈〔2025〕127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遵义市红花岗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6年)》。
二、你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贵州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专用章(遵义)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