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遵义新舟机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民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张羽飞为遵义新舟机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人选,建议其不再担任遵义民航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推荐樊太敏为遵义新舟机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建议其不再担任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建议杨长萍不再担任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建议杨光辉不再担任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魏鹏不再担任遵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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