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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8201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文号 遵府发〔2023〕13号 是否有效
标题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一届遵义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时间:2023-12-2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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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一届遵义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弘扬质量先进、树立质量标杆,激励引导全市各行各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根据《遵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发〔2021〕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天精工制造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第一届遵义市市长质量奖,授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中航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第一届遵义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质取胜,持续推动质量创新,不断追求质量卓越,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质量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树牢质量观念和精品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狠抓质量建设,强化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增强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让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着力完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遵义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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