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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38220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文号 遵府发〔2022〕13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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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通过三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和法治环境。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强化优秀人才培养引进,促进知识产权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深层次融合,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市场机制,知识产权多元化运用和知识产权服务创新更加显著,通过知识产权加快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使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凸显,全面建成“对标全国、试点突出,区域水平、整体提升”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二)主要目标

1.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更加优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企业创造创新、社会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2.知识产权创造产出更加高质。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遵义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21年增长20%以上;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5.6万件;地理标志数量达到80件。

3.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流转更加顺畅,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转化运用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试点期间,扶持本地区企业搭建和完善知识产权网上运营平台3个以上;依托知识产权网上运营平台,知识产权网上托管服务企业数量达到600家;区域内企业申报专利奖和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的数量合计达到42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金额达到1亿元。

4.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更加突出。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多频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专家仲裁员达到30人;试点期间,知识产权案件查办率达到100%。

5.知识产权管理手段更加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推广,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试点期间,全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30家,获得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数量达到21家。

6.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得到有效培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加强。全市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达到35人;试点期间,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个以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3个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健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机制

完善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指标体系,制定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各部门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联动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发展相融合,创新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长。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获取核心关键技术,推进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建设,加强研发机构的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提高创新质量。将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统计,根据各县(市、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集中培训、申请发明专利,提高其在发明专利申请量中的占比,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增长。对维持年限超过十年、获得较高质押融资金额、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及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保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存量稳定。确保遵义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21年增长率达到20%。

2.引导企业知识产权品牌打造。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核心,积极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完善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培育优势产业,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商标的注册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引导企业在贸易中自主使用商标,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附加值品牌。确保全市地理标志数量累计达到80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5.6万件。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多元化

1.加速知识产权运用转化。重点针对贵州省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指导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披露利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通过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引导企业加速专利技术转化应用,提高专利技术转化率。力争试点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金额达到1亿元。

2.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引导与奖励。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引导各运营平台明确自身定位,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提供个性化服务,在特定研究领域进行精准匹配,达成知识产权交易。充分运用《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对知识产权运营业绩成效明显,达到资助办法资助标准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经费支持,推动其做大做强。力争试点期间,全市建成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3个以上,知识产权网上托管服务企业达到600家。

3.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依托企业拥有的高价值专利,进行专利奖和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的申报,确保试点期间,累计申报达到42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培育本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择优向省和国家推荐。构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体系,在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力争试点期间,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个以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3个以上;获得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达到21家。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加强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达到6人。对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2.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知识产权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开展工作调研、视察、提案和专项监督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惩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遵义)。推行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和处理情况。

3.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进完善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查办和移交机制。

4.加快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遵义仲裁委员会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能力,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发展,将遵义仲裁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处理途径之一,确保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专家仲裁员达到30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及时处理解决本市范围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问题,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维权等相关服务,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效率。

(五)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建设

1.推动知识产权深度研究。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提高产业和企业创新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专利导航服务,助力解决产业和企业在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引导我市重点产业和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和布局,切实提高竞争力。

2.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意识。试点期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达到30家。

3.培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加大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信用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战略需求,以知识产权人才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发展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宣传,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的知晓率,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平台,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确保辖区内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达到35人。

4.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资助政策。贯彻落实《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资助政策,对地理标志产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价值核心专利运用、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进行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奖励以及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组织、个人实施奖励。结合遵义实际,研究制定《遵义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促进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发展

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探索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机制、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为抓手,加速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经验,在全市、全省进行推广、示范,加速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到125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

(七)加强知识产权线上平台建设

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选取1家知识产权线上运营平台为试点,依托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实际运用,解决高校、研究院所等权利人因信息不对称或自身缺乏实施专利的技术条件等原因而导致知识产权闲置的问题,搭建集知识产权托管、交易、运营、数据、应用等功能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智能化水平,为我市知识产权需求、知识产权供应、高效率实现成果转化提供快速通道,助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试点平台知识产权托管企业350家以上,知识产权交易量超过150件。

(八)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持续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宣讲、发放专利申请事务指南等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创新主体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高创新主体关于知识产权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以知识产权申请、项目申报、信息利用和质押融资等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用改革办法破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障碍。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必要经费,全面实施绩效评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绩效考核

建立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考核指标的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定期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大力宣传推介成功经验,确保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主要预期目标

      3.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曹鸣凤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白  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黎治光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张念秋 市人大副秘书长

        邱会儒 市政协副秘书长

        刘  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奕丹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祝荣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劲松 市教体局副局长

        卢  川 市科技局与大数据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夏昌黎 市工业和能源局四级调研员

        代兴伟 市民宗委副主任

        陈  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凡璐 市司法局副局长

        何应斌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级财政国库支付局(中心)主任

        江  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  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钱  静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  宇 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雷鹏远 市卫生健康局二级调研员

        申贵强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  辉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主任

        潘  智 市林业局副局长

        冉  颖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罗向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队长

        张  凌 遵义海关副关长

        邹  斌 遵义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王艳艳 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承担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冉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代章。待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验收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主要预期目标

类别

序 号

指标名称

牵头单位

单 位

目标数

知识产权创造

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20

(累计数)

2

商标有效注册量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万件

15.6

(累计数)

3

地理标志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80

(累计数)

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4

知识产权网上运营平台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3

(期间数)

5

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2

(期间数)

6

申报专利奖项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42

(期间数)

7

申报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8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金额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遵义银保监分局

亿元

1

(期间数)

知识产权保护

9

知识产权案件查办率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100

10

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专家仲裁员

市司法局

30

(累计数)

11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6

12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1

(期间数)

13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14

(期间数)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

14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3

(期间数)

15

知识产权网上托管服务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600

(期间数)

16

专利代理师人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35

(累计数)

17

知识产权师人数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18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30

(期间数)

19

获得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数量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21

(期间数)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建设

20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遵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25

(累计数)

21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遵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0

(累计数)

知识产权线上平台建设(试点)

22

知识产权托管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350

(期间数)

23

知识产权交易量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150

(期间数)

附件3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  号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健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机制

完善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指标体系,制定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各部门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联动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发展相融合,创新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长

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获取核心关键技术,推进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建设,加强研发机构的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提高创新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将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统计,根据各县(市、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集中培训、申请发明专利,提高其在发明专利申请量中的占比,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增长。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对维持年限超过十年、获得较高质押融资金额、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及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保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存量稳定。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引导企业知识产权品牌打造

对维持年限超过十年、获得较高质押融资金额、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及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保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存量稳定。到试点期结束,全市地理标志数量累计达到80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完善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培育优势产业,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商标的注册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到试点期结束,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5.60万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引导企业在贸易中自主使用商标,发挥商标品牌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重点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附加值品牌。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多元化

1.加速知识产权运用转化

重点针对贵州省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指导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披露利用。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通过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引导企业加速专利技术转化应用,提高专利技术转化率,力争在试点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金额达到1亿元。

遵义银保监分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

2.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引导与奖励

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力争在试点期间,全市建成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3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工业和能源局

引导各运营平台明确自身定位,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提供个性化服务,在特定研究领域进行精准匹配,达成知识产权交易。力争在试点期间,知识产权网上托管服务企业达到600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充分运用《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对知识产权运营业绩成效明显,达到资助办法资助标准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经费支持,推动其做大做强。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

依托企业拥有的高价值专利,进行专利奖和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的申报。在试点期间,累计申报达到42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培育本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择优向省和国家推荐。力争在试点期间,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个以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3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构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体系,在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力争在试点期间,获得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达到21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加强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达到6人。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对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2.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监督力度

坚决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知识产权案件查办率达到100%。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开展工作调研、视察、提案和专项监督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惩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

市检察院


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遵义)。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推行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和处理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3.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推进完善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查办和移交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4.加快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

进一步提升遵义仲裁委员会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能力,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发展,将遵义仲裁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处理途径之一。到试点期结束,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专家仲裁员达到30人。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及时处理解决本市范围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问题,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维权等相关服务,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效率。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建设

1.推动知识产权深度研究

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提高产业和企业创新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专利导航服务,助力解决产业和企业在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引导我市重点产业和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和布局,切实提高竞争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教体局

2.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意识。试点期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达到30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工业和能源局、国资委

3.培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

培育和引进服务质量优、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大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信用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战略需求,以知识产权人才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发展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宣传,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的知晓率,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平台,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到试点期结束,辖区内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达到35人。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贯彻落实《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资助政策,对地理标志产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价值核心专利运用、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进行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奖励以及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组织、个人实施奖励。结合遵义实际,研究制定《遵义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促进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建设

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探索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机制、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为抓手,加速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经验,在全市、全省进行推广、示范,加速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到试点期结束,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到125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

遵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知识产权线上平台建设

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选取1家知识产权线上运营平台为试点,依托知识产权线上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实际运用,解决高校、研究院所等权利人因信息不对称或自身缺乏实施专利的技术条件等原因而导致知识产权闲置的问题,搭建集知识产权托管、交易、运营、数据、应用等功能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智能化水平,为我市知识产权需求、知识产权供应、高效率实现成果转化提供快速通道,助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试点平台知识产权托管企业350家以上,知识产权交易量超过150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八)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持续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宣讲、发放专利申请事务指南等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创新主体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高创新主体关于知识产权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遵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以知识产权申请、项目申报、信息利用和质押融资等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遵义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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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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