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附 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 1 | 遵义市产业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6年6月 |
| 2 | 遵义市“十五五”国民健康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6年12月 |
| 3 | 遵义市推动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6年4月 |
| 4 | 遵义市“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6年12月 |
| 5 | 遵义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10月 |
| 6 | 遵义市赤水河流域白酒产区生产生活生态整体联动综合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6年12月 |
| 7 | 遵义市“十五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6年12月 |
| 8 | 遵义市“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6年12月 |
| 9 | 遵义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办法(试行)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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