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
《遵义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遵义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遵义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全力助推省域副中心建设,根据《贵州省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27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4年基础上提升7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2%以上;县城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1%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动态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
——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2027年底,余庆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4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播州区谢家污水处理厂、新蒲新区白鹭湖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40毫克/升以上。
——深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累计建设改造城市及县城污水管网390公里。其中,2025年144公里,2026年119公里,2027年127公里。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一是依据《遵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完成《遵义市给排水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二是根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各县(市、区)按时限完成“一县(城)一策”污水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属地政府批复实施。三是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系统性排查进水浓度偏低的原因,根据水质提升目标,科学完成“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编制。2027年底前,全市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系统管控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管网问题。一是重点排查污水收集设施老化、管道渗漏、混接错接、淤积堵塞、管道缺失等问题。二是重点排查地下水渗漏﹑河水倒灌以及施工降水排入污水管网等混流情况。三是重点排查附属设施运维情况,检查井筒、井盖、井壁完好情况,泵站集水井水位、闸门启闭灵活性、密封性能等。通过系统性排查,对设施使用年限、材质、存在缺陷、运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在2025年底已基本形成污水管网问题分级分类整治清单的基础上,到2027年底,全市基本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管网建设改造。一是根据污水管网分级分类排查问题,结合已编制的综合地下管网和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统筹制定管网建设滚动项目清单,逐步解决管网存量问题,严控增量问题发生。二是做好做实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对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排水、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要优先做好资金支付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统筹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末端收集支管的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的更新改造、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的整治及清污分流改造。四是结合城市老旧片区改造,加快城中村、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全面消除管网空白区。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排水区,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等措施,降低雨污溢流风险。2027年底前完成管网整治清单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落实工程质量监管。一是加强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情况监管。督促项目严格落实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发包、承包及按规定组织施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反标准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管网工程质量负责。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严格组织管线工程验收,鼓励邀请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参加验收。三是强化管材、管件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把好源头治理关口,不得使用不合格管材、管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排水、污水管材、管件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加强污泥规范处置。一是工业企业污水已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要加强排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二是污泥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对污泥运输车辆沿途随意倾倒、偷排污泥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建立完善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污泥转移“一车一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记录污泥产生、运输、去向、用途、用量等情况。四是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非农土地利用、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五是鼓励污泥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推进污泥设施建设。利用现有水泥窑、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制砖窑等设施协同处置污泥的,要做好相关窑炉检修、停产时污泥处理预案或替代方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三、机制建设
(六)加强排水许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排水量大或污染物浓度高对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冲击负荷大,或者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全部列入重点排水户清单,落实排水许可要求。二是专项整治“小散乱”排水户。餐饮单位必须装隔油池,洗车、建筑工地设沉淀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要预处理排放,美容美发店要在排水口安装毛发拦截收集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偷排 漏排、超标排放及破坏污水管网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三是强化工业废水排入监管。新建企业先评估预处理能力与水质适配性。对现有接入企业定期“体检”,进入管网废水浓度超过纳管协议明确限值的,应限制排入或限期退出。四是排水主管部门可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水量的监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
(七)健全管网运维体系。一是各地要健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有序推进污水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推广“厂网一体化运维”污水治理样板。支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优势的企业组建排水管网专业化运维企业,鼓励将同一区域或同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依法依规委托同一单位专业化运行维护。二是根据本地污水管网的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明确维护要求,制定维护细则,落实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责任,提升管网运行维护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污水管网运维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以进水浓度等为核心指标,管网巡查、清疏、维护情况作为参考的城市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质量评估标准,探索构建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和付费体系。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明晰责权和费用分担机制基础上将污水管网养护工作延伸到居住社区内部。五是市级将在相关项目争取、资金分配上,对推行“厂网一体化”成效较为显著的地区给予倾斜。2027年底前,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的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八)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快推进污水收集设施数字化建设,在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受纳水体等关键节点,布设物联网传感器、流量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设施,实时采集水位、流量、水质、设备运行状态,实现污水系统动态监管、数据共享、综合调度。二是充分利用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数据,加强汛期等特殊时段、人口密集区段污水水质、水量在线分析,逐步构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数据信息库,将污水数字化监管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到2027年底,初步实现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
(九)加强资金费用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视情况给予运营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供融资支持。二是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初步形成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应加快调整到位。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污水管网运维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管网建设费用财政承担、运维费用价格补偿机制。三是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上缴工作。强化缴入国库的污水处理费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统筹使用,同时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按水质、水量付费机制。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水网水务一体化改革,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地区供排水设施资产,为系统推进厂网一体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遵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格落实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压实工作责任。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强化统筹调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建设目标如期完成。要加快制定生活污水系统化整治方案并经专家评审,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复后实施,同时报市水务局备案。
市水务局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按季度调度攻坚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对各地整治方案、工程进展、阶段目标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进展情况总结报送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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