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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8080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文号 遵府办函〔2024〕21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6-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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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范围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外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和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等情况,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附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附 件

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单位名称

1

遵义市人民政府

2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遵义市外事办公室)

3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5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6

遵义市公安局

7

遵义市民政局

8

遵义市司法局

9

遵义市财政局

10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12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13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义市园林绿化局)

14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15

遵义市水务局

16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乡村振兴局)

17

遵义市商务局(遵义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18

遵义市文化旅游局

19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

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22

遵义市审计局

23

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4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知识产权局)

25

遵义市能源局

26

遵义市统计局

27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28

遵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9

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0

遵义市生态移民局

31

遵义市林业局

32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33

遵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34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35

遵义市投资促进局

36

遵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7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38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9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40

遵义市气象局

41

遵义市邮政管理局

42

遵义市红十字会

43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44

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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