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
试点地区实施方案
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研究评定,遵义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为充分发挥遵义商业秘密保护基础优势,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服务创业创新为出发点,创新监管理念,完善保护思路,着力健全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创新“遵义样板”,以商业秘密保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遵义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企业主导,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切实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结合实际组建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结合遵义产业发展基础和经济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区域分布、产业发展、企业意愿等方面因素,统筹谋划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施。
3.政府引领,部门协同。注重发挥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目标要求、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4.先行先试,形成示范。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规范引导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打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扩大市、县两级商业秘密保护区、点(站)范围,形成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秘密保护创新示范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健全白酒生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为期3年的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建设工作,促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达到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品质服务的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要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试点成果。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5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15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8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15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2个区域性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到2026年底,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成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自我保护主体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布局,强化员工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培育和维护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不再重复列出)
2.指导企业完善保护体系。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过程中商业秘密产生、复制、传递、使用等运行轨迹,准确定密,完善数字化保护措施。与涉密员工和相关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应对商业秘密泄露工作预案,完善证据收集和救济手段,提高通过行政、司法途径解决商业秘密纠纷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指导企业加大培训和交流合作。帮助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培养一批商业秘密保护业务人员。支持企业通过召开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加强企业间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互促共进,共同推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制定工作指引规范,构建商业秘密保护框架体系
4.建立健全工作站指引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遵义市商业秘密保护点建设标准》《遵义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建设标准》等工作规范,有效指导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5.建立健全保护工作指南。结合我市白酒、茶叶等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需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优化意见,制定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商业秘密保护暨维权工作制度规则,形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汇编》《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三)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联动合力
6.建立帮扶咨询队伍。组建商业秘密“帮扶咨询服务队”,上门到企业开展“一对一”咨询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同时,在各县区设立服务联系点,为企业提供双向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7.发挥监管执法联动合力。建立健全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技术鉴定的认定与处置、量刑幅度等难题,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参加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增强监管执法联动合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8.建立商业秘密维权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畅通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渠道,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受理企业维权诉求,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9.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双向移送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民事保护以及行业保护的优势,形成多部门多层次多维度共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10.强化应急保护处置。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多层次培训,提高企业和社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加强对商业秘密侵权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四)强化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11.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破解执法难、举证难、维权难等执法办案难点问题,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12.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深化部门间商业秘密保护合作,构建信息互通、线索互享、疑难互商、协查互助的协作机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流程,明确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案件移送、司法鉴定等工作注意事项,增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1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变革、经济发展、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培训,广泛开展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实践经验,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快培养一支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
14.编撰保护案例汇编。聚焦国内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本地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编撰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汇编等辅助资料,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五)构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15.完善维权服务保障体系。在各地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一站式”服务维权,强化以白酒、茶叶特色生态产业为主,基础材料、绿色食品加工、现代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技术密集型、创新型项目的帮扶指导,实现知识产权维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援助和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6.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积极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第三方机构,借助其专业服务能力,发挥其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主动性和创新性的技术支撑,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扩大专业覆盖面,提供便捷专业的鉴定、风险管控等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7.借力专家智库。建立市级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智库,充实商业秘密保护人才储备,加强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人才支撑和法律援助。搭建商业秘密保护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专题论坛,邀请专家、律师、政企代表畅谈商业秘密保护经验,结合商业秘密保护实践,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前沿性、前瞻性、创新性等重点难点问题研判和研究,发挥群策群力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18.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遵义白酒行业协会、遵义市茶叶流通行业协会等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和联系点,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加强白酒、茶叶等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政策咨询,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供销社、遵义海关)
19.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在各维权援助工作站、各服务联系点,各行业组织,以及特色生态产业、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等重点企业,明确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共同促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营造宣传良好氛围,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社会共识
20.大力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介,全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成效宣传,讲好遵义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企业发展的故事,积极发动广大群众、消费者、社会团体、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等重视和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建设,凝聚商业秘密保护社会共识,使尊重秘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秘密道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遵义海关)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筑牢遵义市商业秘密保护基础,增强商业秘密保护责任意识,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商业秘密保护浓厚氛围。以遵义市特色白酒、茶叶产业、工业园区为重点,摸清全市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底数和基本状况。选择确定一批有意愿、有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开展商业秘密培训,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创新并完善全市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前移商业秘密保护关口,增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长效性,打牢建设工作基础。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5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15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对试点实施阶段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运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到该阶段结束,确保我市白酒、茶叶等大型企业和重点企业经营者、职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保密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培训工作常态化,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大幅提升。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8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2个区域性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
(三)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2026年7月前,着力评估商业秘密保护点(站)和示范区运行情况,形成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全覆盖,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着手,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效,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批指南指引,不断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环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行政、司法、民事多维保护制度优势,形成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班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班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领导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推动创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环境。对商业秘密保护平台重点建设项目在宣传培训等方面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统一宣传栏、广告位、易拉宝、横幅、手册等线下宣传资料的标准。提升信息化建设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强化要素供应保障,从政策支撑、政府服务等方面为商业秘密保护营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遵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科大学、遵义职业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鼓励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培训基地。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化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育行业人才队伍,建立专家咨询库。组织开展职工培训、交流会等人才培养与交流活动,打造一流人才队伍。
(四)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统计、监测、评估;建立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考核指标的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定期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大力宣传推介成功经验,确保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合力,强化服务。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分析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强化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监管体系,全面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能力。
(三)加强落实,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要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白酒、茶叶等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和专家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服务企业的政策导向,加大在示范引领、服务保障、执法保护、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保障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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