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决策 时间 |
1 | 遵义市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2月 |
2 | 遵义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动遵义”建设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物流交通办 | 2024年6月 |
3 | 遵义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物流交通办 | 2024年6月 |
4 | 遵义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商务局 | 2024年9月 |
5 | 遵义市中心城区商业空间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商务局 | 2024年9月 |
6 | 遵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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