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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7502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0日
文号 遵府办函〔2023〕50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降水天气 “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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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降水天气 “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应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强降水天气“三个叫应”服务机制,更好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叫应阈值和叫应方式

“三个叫应”坚持“严密跟踪、属地为主、分级叫应、主动及时”的原则,当预报有强降水天气时,市气象局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开展“三个叫应”服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强降水“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收到气象信息后要及时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一)当本市范围内有站点1小时雨量达到60毫米或3小时雨量达到80毫米,降雨仍持续时。

市气象局向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等方式通报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

(二)当本市范围内有站点1小时雨量达到70毫米或3小时雨量达到100毫米,降雨仍持续时。

1.市气象局向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重点防汛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等方式通报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并视情况加密报告频次。

2.市气象局值班领导向市政府联系防汛工作的副秘书长、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三)当本市范围内有站点1小时雨量达到100毫米或3小时雨量达到150毫米,降雨仍持续时。

1.市气象局向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应急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通报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并视情况加密报告频次。

2.市气象局值班领导向市政府联系防汛工作的副秘书长、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3.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的其他负责人)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报告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

(四)当本市范围内有站点1小时雨量达到130毫米或6小时雨量达到200毫米,降雨仍持续时。

1.市气象局向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应急值班室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通报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并视情况加密报告频次。

2.市气象局值班领导向市政府联系防汛工作的副秘书长、防汛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3.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的其他负责人)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报告雨情及未来降水趋势,紧急状态下直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市气象局充分利用卫星、雷达、气象监测站、数字预报产品等综合观测和预报手段严密监视天气演变,提高监测预报的精准度,及时为防灾减灾指挥调度提供决策依据。

(二)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做好信息接收报送工作。

(三)强降水天气“三个叫应”服务机制启动后,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险情灾情,要立即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因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级强降水“三个叫应”服务机制。《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三个叫应”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的通知》(遵府办函〔2017〕187号)同时废止。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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