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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386720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文号 遵府办发〔2021〕24号 是否有效
标题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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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关于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关于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

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2021年,遵义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为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遵义经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坚持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加强党委政府对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增强“三医联动”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性、整体性,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医疗价格、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公益性,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根据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改革提供财政保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管办分开。

坚持改革联动。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改革、人事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坚持探索创新。在中央、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遵义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上具备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整体服务效能明显增强,有序就医格局逐步形成,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步下降,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逐步上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增加到62%;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得到提升,用于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的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标准、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明显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区域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低于6%,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低于4%。

到2025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遵义提供有力支撑,各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效果考评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示范带动作用充分显现,为持续深化改革创造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遵义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公立医院治理体系改革

1.强化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出台《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高质量发展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及制度,先行先试,畅通人才绿色通道,着力引才留才,同时选优配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实行管理人才双向流动,有力提升行政管理决策力、执行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巡视巡察和综合考核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体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推进管办分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公立医院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各级各类医院要制定完善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强化数据支撑,推动遵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监测系统高效运行,适时掌握公立医院运营指标情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建立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建立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与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对辖区内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进行考核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属地化行业监管,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执法制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8.完善常态化联动会商机制。建立由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医保、医药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培训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采购、医疗行为规范、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强化协商联动,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切实增强改革协同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9.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以医共体为单位实施药品集中配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率,满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协同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0.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效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推动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协同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遵义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益。探索建立DIP与紧密型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衔接机制,将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转化为按病种分值付费,并与住院服务点数形成可比关系,实现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实施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基层机构医保补偿政策,引导恢复期、康复期、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协同单位:市医改办、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2.改革编制管理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推动实施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根据各公立医院的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服务人口等合理确定人员控制数总量。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总量实行动态管理,并按人员控制数限额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在县域内推进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统筹使用管理、人员统一招聘流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同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助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市级公立医院医生在申报及评审中级及以上职称前需到县级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县级公立医院医生在申报及评审中级及以上职称前需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做好博士学位卫生人才科研保障,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可免去基层服务工作条件。市级公立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卫生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别牵头;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5.完善“人才倍增”机制。制定出台遵义市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各地要参照文件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规定,建立完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才机制,简化引才手续办理流程,探索打通引才绿色通道。对急需紧缺专业和基层偏远地区人才引进,可适当降低条件、放宽限制,促进就业。加强对卫生健康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注重人岗相适,引进适岗人才。要建立完善留才机制,努力搭建人才工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同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6.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认真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以医疗服务收入为基数,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全面落实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总会计师年薪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付。(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17.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注重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18.规范和促进市、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各级公立医院要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强化公立医院信息标准化和应用规范化建设,二、三级医院分别达到电子病历评级三、四级以上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推进院内集成平台建设,逐步向智慧化医院发展。推广普及“黔康码”应用,严格实名制就医,逐步使用“黔康码”替代医院就诊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加强医院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全方位筑牢安全防护“底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五)持续推进医疗服务改善行动

19.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全面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就医流程,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等13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深入推进先诊疗后结算。加强日间手术质量精细化管理,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化为日间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制定出台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具体办法。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六)推动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20.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以市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对区域“创新能力足、学科基础扎实、区域优势明显、带动效应好”的三级医院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持,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市域诊疗能力,减少跨市异地就医。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1.发挥市级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综合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数,将遵义城区划分为3个网格,分别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航天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三家市直公立医院牵头组建三个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市中医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地缘关系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2.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发展,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绩效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实行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政府补助资金总额付费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机制,促进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资源实现上下贯通,推动规划布局的县域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大幅提升,对一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省级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遵义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七)遴选重点培育对象

24.遴选2—4个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创新能力足的县(市、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并适时将市级有关权限下放试点县(市、区),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培育对象可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协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要做好政策的统筹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地见效。各公立医院要主动作为,完善内部管理运行制度,提高管理运营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考核评价。市医改办要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效果考评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客观科学评价各地各医院改革示范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通过新媒体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医改政策的学习,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要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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