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对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第五届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58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14—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2014—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
2019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1):1.2014-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相关附件(2):2.2014—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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