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备案情况
第一季度,共收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县(市、区)人民政府7件(见附件1),市直部门10件(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本季度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逾期报送备案,分别为余庆县1件,习水县1件,赤水市1件,市民政局1件,市发展改革委1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件。
三、下步工作要求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内部层级监督,对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意义重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熟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特征,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方法,精准识别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奠定基础。二是有件必审,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报请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机关集体审议前,须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取得合法性审核意见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审议前须报送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有件必备,备案合格率达100%。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20日内按程序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须报同级政府备案。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1.第一季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第一季度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第一季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件名 |
文号 |
发布日期 |
备案日期 |
是否逾期 |
1 |
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余府办函〔2021〕60号 |
2021/11/22 |
2022/1/10 |
是 |
2 |
遵义市绥阳县人民政府 |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所有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
无 |
2021/12/20 |
2022/1/7 |
否 |
3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遵惠民”平价肉菜专柜(店)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
遵红府办发〔2022〕4号 |
2022/2/7 |
2022/2/25 |
否 |
4 |
遵义市道真 自治县人民政府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及周边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道府发〔2022〕3号 |
2022/1/27 |
2022/2/11 |
否 |
5 |
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政府 |
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教育工作激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
习府发〔2022〕3号 |
2022/2/17 |
2022/3/15 |
是 |
6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遵红府办发〔2022〕7号 |
2022/2/24 |
2022/3/11 |
否 |
7 |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政府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赤府办发〔2022〕2号 |
2022/1/29 |
2022/3/1 |
是 |
附件2
第一季度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件名 |
文号 |
发布日期 |
备案日期 |
是否逾期 |
1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场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等三张清单的通知 |
遵综执发〔2021〕73号 |
2022/1/10 |
2022/1/24 |
否 |
2 |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 |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遵义市市场监管局 遵义市综合执法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
遵市发改价格〔2021〕46号 |
2021/12/30 |
2022/1/24 |
是 |
3 |
遵义市民政局等3部门 |
遵义市民政局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遵市民政通〔2022〕1号 |
2022/1/8 |
2022/1/20 |
否 |
4 |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后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1-2133 |
2021/12/21 |
2022/1/4 |
否 |
5 |
遵义市民政局 |
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 |
遵市民政通〔2022〕5号 |
2022/1/27 |
2022/2/23 |
是 |
6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遵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遵综执发〔2022〕16号 |
2022/3/22 |
2022/3/28 |
否 |
7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工作指引》的通知 |
遵综执发〔2022〕10号 |
2022/3/5 |
2022/3/28 |
是 |
8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
遵综执发〔2022〕9号 |
2022/3/5 |
2022/3/28 |
是 |
9 |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遵教体发〔2022〕10号 |
2022/3/1 |
2022/3/15 |
否 |
10 |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 |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遵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
遵市发改价格〔2022〕6号 |
2022/2/25 |
2022/3/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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