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1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相关规定,《遵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应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名义印发,不属于由市级制定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决策事项进行调减。调整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5项。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履行的程序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遵义市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2月 |
2 |
遵义市关于加快推进 “电动遵义”建设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物流交通办 |
2024年12月 |
3 |
遵义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物流交通办 |
2024年12月 |
4 |
遵义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商务局 |
2024年11月 |
5 |
遵义市中心城区商业 空间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商务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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