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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7179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文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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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遵义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遵义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贵州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数字化发展引领驱动遵义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集中集约、整体协同、安全可控一体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以数字化发展引领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遵义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2+6+2”的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夯实集约化底座平台和数据资源两大基础能力,深化经济调节、政府监管、社会治理、政务民生服务、城市管理、机关办公六大领域应用,强化制度规范和安全保障两大关键支撑,逐步形成政府数字化管理服务新格局,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新质生产力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

到2024年,初步建立“一云一网三平台”集约化底座,市级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90%以上,基本建成一体化智能公共大数据平台、城市运行管理中心、“i遵义”城市综合服务平台,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率达80%以上,升级打造政府监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15个以上。

到2025年,数字政府集约化底座平台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数据资源融通应用更加深入,政府管理服务数字化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制度规范更加完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更大成效。

二、建设完善数字政府集约化底座平台支撑体系

(一)优化提升遵义政务云支撑能力。围绕政务信息系统存储、计算需求,加快推进安全可信、自主可控的“云上遵义”信创云节点建设,开展信创云评估认定。构建“云上遵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中心、统一云管控平台,强化政务云资源统筹调度和应用全环节监管。推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资源统一上云,到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90%以上;到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大数据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优化提升电子政务网支撑能力。推动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提升各部门网络接入带宽,加快IPv6改造部署,构建形成IPv4和IPv6双栈型电子政务网络。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外网的融合应用。优化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系统功能,完善威胁情报库,提升监测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安全风险,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三)完善一体化智能公共大数据平台。持续深化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数据中台、视频中台、时空大数据平台、物联网感知中台、可视化中台等建设和应用,构建全市一体化智能数据汇聚共享应用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大数据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市有关单位)

(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按照“充分利旧、不新建项目”原则,构建城运数据专区、指标填报系统、事件协同平台,充分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建立城市运行管理体系。通过数据分析支撑城市运行重大决策,以数据驱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逐步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体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五)深化“i遵义”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开展“i遵义”城市综合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两大核心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专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造企业之家、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场景,完善智能在线客服,提升服务咨询引导能力,迭代上线“i遵义”3.0版。以中心城区和仁怀、余庆、务川等地为试点,建设区县专区。(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市大数据集团公司)

三、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

(一)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两张清单”,推动数据目录“应编尽编”。充实完善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公、检、法系统数据安全汇聚共享应用体制机制,促进政法领域数据汇聚共享应用。持续推动社保、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省建系统数据分解下沉,2024年分解下沉系统数达10个以上。探索数据汇聚从政府数据向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等各领域延伸,做大数据资源总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市有关单位)

(二)持续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归集管理、授权运营等制度,以市级和仁怀市、赤水市为试点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统一授权运营。建立健全数据专员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协同调度。(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仁怀市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三)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依托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遵义专区,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体系,推动医疗卫生、社会治理、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脱敏后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开放数据。探索搭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可信环境,打造公共数据可信流通平台。聚焦数据资源、算力资源等方向,开展数据要素登记。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发设计数据模型、算法、可视化工具等通用数据产品。到2024年,带动培育、引进“数据商”5家以上。到2025年,形成35个以上面向市场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等市有关单位,市大数据集团公司)

四、建设完善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一)深化大数据赋能经济调节应用。建设完善宏观经济数据库,汇聚整合工业、消费、税收、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经济运行各领域数据资源,支撑经济社会运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加快推进税务监管平台建设,创新税收监管方式,实现高效、便捷、智能的税务管理,提升以税咨政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有关单位)

(二)深化高效智能的政府监管应用。依托贵州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多源数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措施。建设完善违法建设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空间规划、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河道管理等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构建闭环管理机制。建设瓶装燃气气瓶信息追溯系统,实现燃气气瓶从充装至用户端流转全流程可追溯。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数字化、智慧化的电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加强对城市大气、水实时监测,推动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实时监测,构建环境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市有关单位)

(三)深化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应用。加快推进政法智慧化建设,拓展“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平安黔哨”覆盖范围。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设基层治理主题数据库,强化村级“一张表”推广应用,用好贵州省乡村振兴云平台助力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进快速精准的应急指挥数字化应用,建设完善遵义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数字化战场体系建设,实现灾害现场与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市、县通过一中心、一张网实现灾情信息流转、共享、命令发布、指挥调度。持续完善消防物联网监管平台,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物联网终端安装及入网,充分发挥预警、辅警、处警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有关单位)

(四)深化智慧便捷的政务民生服务应用。持续做好部门业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融通后的推广应用,强化电子证照汇聚共享应用,探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转型改造,通过申报表单预填写、数据自动比对核验等功能,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推进网上服务从“可办”向“好办”升级。加快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人社等部门自建APP、小程序整合接入“i遵义”城市综合服务平台,2024年实现80%以上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探索建立110、119等紧急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平台对接联动机制,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持续完善中小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云平台,促进教育管理智能化、教育服务精准化。加快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覆盖各县(市、区)医共体和5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支撑县域一体化信息管理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症候群预警服务及传染病监测运行能力。融合公安、民政、卫健等领域数据,推进社保静默式待遇资格认证。优化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慈善管理等系统,实现多维度数据分析、可视化业务监管、精准服务推送、多渠道事项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五)深化协同联动的城市管理应用。加快推进交通运行、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三跨事件梳理和应用接入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平台,建立智能监测、统一指挥、实时调度、横向联动的城市运行体系。深化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应用,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探索城市管理全要素数字化、市容环境监管实时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和智能化。探索推进数字孪生城市试点建设,构建工程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开展湄江灌区数字孪生试点应用,建设高效服务的“数字孪生社区”,2024年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探索打造试点应用3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有关单位)

(六)深化扁平高效的机关办公应用。依托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及贵政通移动端,整合接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建设和应用的业务办公系统,打造政府协同办公统一门户,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中国·贵州移动端,分级分区域接入全市面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五、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制度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

(一)持续完善制度规范。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市、县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资金、评审、验收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项目建设内部审计与应用成效评估机制,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涵盖项目立项、资金、建设、数据、安全、运行、评估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二)持续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数字政府责任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建立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六、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新质生产力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

(一)助推新质生产力和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政府数字化建设,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和监管模式,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酱酒产业数字化突破先行,2024年培养融合发展标杆项目35个以上。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行业数据汇聚和共享开放,助推软件服务、数据应用、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渲染、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算力服务、数据安全等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形成新质生产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二)助推数字社会建设。围绕购物、文娱、健身、出行等城市生活服务,打造智能体验馆、智慧商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培育发展新业态。依托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线下社区生活服务机构,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生活、政务、治理等服务。支持赤水市“邻里守望”社区AI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打造以居民事务智能问答、信息采集智能表单、语音智能客服的社区服务平台,提升社区网格工作效能。开展“数智黔乡”产业数联网平台市级运营平台试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赤水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七、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数字能力。各级组织部门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充实数字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和引导技术创新人才、团队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强本地专业化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包括政府数字化场景应用、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在内的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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