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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628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文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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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170件。为进一步提高办复质效,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按照六届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已将你单位承办的建议通过遵义市人大议案建议办理系统转你们,请及时登录签收,认真研究办理。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至少研究一次建议办理工作。主办、分办、独办任务总数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含10件),单位负责同志牵头领办件的比例要高于10%;10件以内的,至少牵头领办1件。对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另文通知),涉及的承办单位需作为单位主要领导牵头领办件办理。实行主会办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研究办理落实措施,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各项承办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需新增相关部门或县(市、区)配合的,承办单位可发函请其协助办理,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明确办理时限

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会办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书面函复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于5月31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书面征得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主办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将办理资料汇总形成压缩包(办理总结、建议原文、复文、征询意见表)分别反馈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答复等级为“B”类的建议,主办单位要牵头会同会办单位对办理情况进行梳理跟踪落实,8月31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政府办公室(附件4)。以上需反馈市政府办公室的材料,均请通过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反馈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三、注重分析研判

各承办单位要把加强分析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基础工作来抓,注重办前综合分析,找准代表集中反映的重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并将建议办理同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单位党建、主题教育活动等相结合,统筹结合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和台账,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防止“两张皮”。对代表建议提出的同类问题,可统一研究办理措施。

四、加强沟通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将加强与代表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按照“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的沟通步骤,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以及邀请代表参加实地调研、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面对面沟通协商,充分尊重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沟通率100%、面商率不低于30%。其中,主办、分办、独办单位负责同志带队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协商至少一次。

五、深入调查研究

围绕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安排熟悉相关情况的同志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对代表通过调查研究形成的建议、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办理,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所提建议得到采纳,切实提高建议采纳落实率。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规划,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向代表作出解释。

六、提高答复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制度,严把答复文件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加盖单位公章以公文形式答复代表或主办单位。要坚持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的原则,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要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语气诚恳、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不得以工作总结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建议已经采纳的,要将解决和采纳的情况答复代表;对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计划、规划的,要将解决问题的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答复代表;对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代表,说明有关情况,做好解释工作。要规范办理复文和会办意见格式,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A”表示所提问题和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B”表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表示留作参考),“B”、“C”类建议,在回复代表前应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研判。要根据审查情况在文件附注处标明公开属性,办理复文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会办意见标同意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对不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复文,要在年度办理工作总结中说明理由和依据。

七、及时送达复文

代表建议办理复文需寄送代表,并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代表所在县(区、市)人大常委会及会办单位;代表联名的建议,办理复文分别寄送每一位代表。正式复文必须以书面反馈和平台上传(不公开的复文不上传平台,但需在回复内容中写明“此件已纸质答复”)两种方式分别答复,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未答复的,均视为未完成办理。承办单位在书面答复代表时,须附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3)。

八、认真反馈意见

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积极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围绕难点持续推进,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再次征求意见后作出答复。如再次办理后,代表反馈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向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

九、及时公开复文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各主办、分办和独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全文主动公开。对涉及国家或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办理复文,公开时要同步配发复文解读材料。公开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了解舆情反应,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十、做好总结考核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向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建议全部办复后,要认真总结全年办理工作,于7月31日前将建议办理工作总结(含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典型案例等)分别报送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选任联委,按照有关规定从签收情况、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满意情况、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建议办理评优评先的依据,并纳入市直目标绩效管理。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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