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对照《遵义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版)》,我们梳理编制了《遵义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事项一指南”开展审批业务,除《办事指南》规定申请材料外,不得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做到照《办事指南》办事,确保群众少跑路。
二、把握审批服务时限。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定时限,把握好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服务,真正为群众节约办事时间,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市直各部门要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所设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851—27613118。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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