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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17992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文号 是否有效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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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对照《遵义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版)》,我们梳理编制了《遵义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事项一指南”开展审批业务,除《办事指南》规定申请材料外,不得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做到照《办事指南》办事,确保群众少跑路。

二、把握审批服务时限。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规定时限,把握好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服务,真正为群众节约办事时间,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市直各部门要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所设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851—27613118。

附件:遵义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办事指南.rar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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