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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遵市发改审批社会〔202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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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遵义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进一步提升遵义市县域医共体的医疗诊治服务能力水平,推进遵义市的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遵义市的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设备设施条件,满足全市病患者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遵义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遵义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遵义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2-520300-04-03-493112

三、项目法人单位: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桐梓县、绥阳县、务川自治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已建成的医院内。

五、项目建设性质:单纯设备购置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更新影像、检验检测设备共258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258台(套)。其中,诊断X射线机(DR)84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35台;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口腔CT)4台;超声影像诊断设备89套;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1台;医用内窥镜7套;生理参数分析测量设备1台;血液学分析设备7台;生化分析设备14台;电解质及血气分析设备3台;免疫分析设备1台;微生物分析设备1台;尿液及其他体液分析设备1台。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48798.2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78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1.48万元,预备费73.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9038.59万元,遵义市15个县(市、区)涉及医院自筹资金9759.65万元。

八、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九、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要全面落实节能管理制度、强化节能节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要进一步理顺项目管理体制,确保项目良性运行。

十、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129号)等有关规定,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十一、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根据审查和评估意见重点做好优化建设方案工作,整合现有资源,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各项费用及成本,节约资金,避免损失浪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请据此开展项目建设有关前期准备工作,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得拖欠工资。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5年818

项目名称:遵义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1.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该项目设计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可以不进行招标;主要设备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

3.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初步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4.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18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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