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潜能和热情,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2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贵州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等23条措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3〕96号)等文件精神,为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推动我市白酒、茶叶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2023年5月,市人民政府申报创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研究评定,2023年9月,遵义市作为贵州省唯一市(州),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健全白酒生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为期3年的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建设工作,促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达到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品质服务的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要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试点成果。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5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15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80个商业秘密保护点、15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2个区域性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到2026年底,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成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包含: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水平、构建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宣传良好氛围6个方面20项创建任务。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进行细化,责任到具体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积极创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步骤分为试点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方案对创建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形成了《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工作主要预期目标》《遵义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人才支撑、强化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六、工作要求
要求相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二是要强化服务;三是要加强经费保障。
七、关键词、名词解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商业秘密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
(二)知识产权
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商业秘密相比其他知识产权具有的特点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4.期限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四)商业秘密对于社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创新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从代代相传的传统秘方、独门绝艺,到如今的工艺、流程、结构、材料、配方、数据、算法等,无不涉及商业秘密,发展到今天,商业秘密甚至成了不少行业、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同时,商业秘密也是企业间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之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商业秘密逐渐成为其保护研发成果的一种重要形式。
近年来,我国商业秘密纠纷呈增长趋势。成果被盗、同行窃密,员工跳槽泄密、核心数据外流等屡禁不绝。特别是随着信息通信技术普及,侵犯商业秘密手段更加多元化、隐秘化,加之很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能力不够,导致侵权行为高发频发,且面临防范难、取证难、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成为阻碍发展创新的“绊脚石”。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市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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