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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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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遵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国家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全新阶段。2024年7月,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自2014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到100%,提升幅度超过2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25微克/立方米,降低幅度超50%,六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但当前我市臭氧浓度呈现逐年上升态势,细颗粒物浓度持续降低面临挑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定。同时全市工业废气排放体量依然较大,超低排放改造面临资金缺口大;部分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提升,与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环境需求还有差距;借助科技赋能,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实现“人防+技防”的工作局面还没有形成。此外,还存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薄弱、对监测数据深度分析应用还不够,大气精准溯源分析还不深入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此《方案》。

二、工作思路

《方案》传承延续了“大气十条”和三年蓝天保卫战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入实施“减煤、汰后、控车、治污和抑尘”的五大路径,既与国家、省有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新的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同时结合我市大气环境状况,提出了夯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强化弱项的措施,并将过去十年我市在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和夯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确保主要污染物减量减排,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NOx和VOCs减排量分别达到1265吨和485吨。

四、主要任务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源头防控、过程监管、能力建设及政策支撑5个部分,共10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第一部分(第一方面)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第二至四方面)为源头防控,明确从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及发展绿色运输体系等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源头防控。主要包括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产业集群绿色低碳改造、开展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和替代、加强燃煤锅炉更新改造、开展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加强燃煤散烧污染防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机动车低碳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及全面保障油品质量等内容。

第三部分(第五、六方面)为过程监管,明确从抓重点领域面源污染治理、推动重点污染物协同减排等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过程管控。主要包括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统筹加强低空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及稳步推进氨污染防控等内容。

第四部分(第七、八方面)为能力建设,明确从完善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体系和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持续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预防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及加大重点区域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等内容。

第五部分(第九、十方面)为政策支撑,明确从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支撑和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主要包括落实价格与政策激励约束机制及加大财政金融支撑力度等内容。

五、工作保障

《方案》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同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落实任务分工,全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参与保护,普及环保知识,提升意识和素养。推广大气治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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