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4月1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2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印发实施,指出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试点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2023年,国家和省级层面分别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国家从科学构建医共体、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和组织实施等五方面,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出指导意见;省级要求按照“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发展路径,从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推行紧密型运行模式、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三个方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有效整合、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实施范围、重点工作及强化落地实施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明确到2024年底,医共体决策机制、考核机制和内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等“六统一”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医共体之间实现运行高效、服务延续、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到2030年,全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医共体改革取得突出成效。
第二部分是实施范围。全市12个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明确了三个方面共十四项任务措施。一是巩固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包含完善整合共建机制、完善医共体决策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六统一”运行机制共五项任务措施。二是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包含完善医疗服务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促进医防协同、推动资源共享及加强信息化支撑等五项任务措施。三是完善医共体支持政策,明确了优化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优化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医保总额付费机制和加强医保政策协同等四项任务措施。
第四部分是强化落地实施。明确了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强化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三是强化监测调度。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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