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关于《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实施方案》对推动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煤炭产能产量,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解决煤炭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出台《实施方案》十分必要。通过深入实施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煤炭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培育和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稳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和生产供应能力,为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能源保障。
二、《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
从4个方面按2025年、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发展目标,其中:
1.煤炭产业结构方面。到2025年,全市60万吨/年以上生产煤矿数量11处,力争达到13处,国有企业煤炭产能、产量占比均提高10%以上。到2030年,生产煤矿平均产能70万吨/年以上,国有企业煤炭产能、产量占比均提高20%以上。
2.煤炭供应能力方面。到2025年,生产煤矿产能1900万吨/年,原煤产量1300万吨、力争达到1400万吨,外调煤量100万吨以上。到2030年,生产煤矿产能2800万吨/年,原煤产量1800万吨。
3.智能化水平方面。到2025年,煤矿基本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占比65%以上,累计建成智能煤矿2处以上。到2030年,煤矿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占比90%以上,基本实现智能化采掘作业,累计建成智能煤矿10处以上。
4.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监管效能显著增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围绕主要目标,提出了10个重点任务,其中最核心的是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这也是实现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路径。
一是新建一批。加快推动一批煤矿开工建设。到2025年,累计推动2处以上新建煤矿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以上。到2030年,累计推动5处以上新建煤矿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450万吨/年以上;累计建成投产5处、释放产能450万吨/年以上。
二是技改一批。支持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到2025年,累计推动6处以上煤矿技改扩能、产能390万吨/年以上;建成投产4处以上、释放产能270万吨/年以上。到2030年,累计推动12处以上煤矿技改扩能、产能720万吨/年以上;建成投产6处以上、释放产能360万吨/年以上。
三是提升一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年产量在现有基础上提升300万吨。2030年,年产量提升800万吨以上。
四是整合一批。积极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到2025年,累计支持8处以上煤矿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整合,建成投产2处、释放产能150万吨/年以上。到2030年,累计支持20处以上煤矿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整合,建成投产8处、释放产能560万吨/年以上。
五是盘活一批。推动符合条件的停产停建煤矿有序复工复产。到2025年,累计推动10处以上煤矿安全有序复工复产,5处实现正常生产、释放产能300万吨/年以上。
六是淘汰一批。积极引导资源差、灾害重,“三区三线”难以调整、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淘汰退出。
四、《实施方案》明确的政策措施
为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8条相应配套支持政策。
1.提高煤炭资源配置效率。采矿权可与相邻采矿权、探矿权优化重组。周边仅有一个采矿权的“边角”资源、与周边采矿权人为同一主体的“夹缝”资源、已达成整体开发协议的不是同一主体的“夹缝”资源,探索资源储量交易新机制,鼓励资源连片开发。支持煤矿增列煤层气矿业权。
2.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明确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增加资源配置的煤矿企业,一次性缴纳出让区块成交价(或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困难的,按照《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财综〔2018〕1号)执行。
3.完善探矿权管理机制。探矿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
4.加快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加快组织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编制、报批工作;对尚未纳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开发项目,加快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及建设规模调整等手续。
5.统筹实施煤炭产能置换。支持闲置煤炭产能或未达产煤矿适当调减部分产能用于省内其他煤矿提升产能规模。煤矿产能置换涉及注销关闭采矿权的,明确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责任主体,协调省级办理产能置换等相关手续。
6.适当降低设计服务年限。拟提升产能至90万吨/年的煤矿,其可采储量不足且周边无煤炭资源可配置的,可适当降低设计服务年限。
7.持续改善政府监管环境。通过优化监管检查方式,避免重复、简单、无效执法,杜绝“一次事故、全面停产”等简单粗暴处置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8.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协调申报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在省级奖补的情况下匹配20%资金进行奖补;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快解决煤炭产业发展资金问题。
五、《实施方案》明确的保障措施
提出了组织领导、激励措施、责任落实、考核问责等要求,其中:强化组织领导主要是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强化激励措施主要是将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各项目标以及任务作为地方政府推动煤炭产业发展成效的关键评价指标。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强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强化考核问责主要是加强对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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