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政策解读
为有效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城市国土空间建设发展,提升城市空间建设发展形象,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2022年9月23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0月23日起施行,现就《规定》解读如下:
一、《规定》的修订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陆续出台多项新的关于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政策文件规定,部分国家规范标准以及规定文件都有不同程度的更新调整,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原《规定》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相关规划管控内容存在缺失。
为进一步切合顶层设计,推动城市建设迈向新台阶,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依据,原2018年发布的《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需进行修订。
二、《规定》的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主要结合国家规定规范更新和周边发达城市建设管理经验及其修订案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遵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要求,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则的普适性,规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技术规定》共九章102条,本次修订后,全文调整为九章99条。主要对原《技术规定》中的适用范围、建筑日照、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规则、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停车位配建指标、规划监督环节管理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本章主要明确城市规划管理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修订适用范围后,各县(市)可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利于县(市)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能更好的切合实际决策项目建设,提高《规定》的适用性。
第二章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共7条,本章主要明确了建设用地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划管理的管控要点,完善了建设用地开发强度的相关规定,对城市中心地段、轨道车站周边等特殊区域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明确论证程序。促进城市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三章为建筑规划管理,共23条,本章主要明确各类建筑物日照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管控标准。修订了养老和学校建筑的建筑日照要求,调整了建筑面积计容规则,融合多测合一相关要求,有效避免产权测绘面积差异。优化了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合理布局。
第四章为绿地与景观规划管理,共18条,明确新建建筑城市景观打造和历史城区保护的规划管控要求,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及具体的可操作性层面对城市景观规划相关要求进行了优化,如对临街封闭阳台、临河建筑限高等,延续“显山露水”山水城市格局,凸显城市风貌及文化特色。
第五章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共13条,明确建设项目规划配建教育、物管、养老、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力促打造宜居城市的高品质社区生活环境,积极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和内涵。
第六章为公共城市交通规划管理,共14条,明确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城市停车设施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和配建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保障体系,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第七章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共15条,明确城市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防灾减灾有关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八章为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管理,共4条,明确建设项目规划竣工核实要求以及项目建筑外立面管理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
第九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技术规定》未包括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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