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关于加强遵义市加油站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近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加油站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73号),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掌握该文件精神,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全市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加油站规划建设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
二、如何解决“十三五”时期规划的加油站遗留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对已获商务确认批复、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27座站点,纳入已批在建管理,由相关企业推进建设、尽快投用。
(二)对转入“十四五”管理的110座站点的处理意见:一是已获商务确认批复、符合城市规划可落地建设,并已支付部分款项或符合市人民政府2017年加油站规划建设审批“三统一”政策的,由相关企业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推进建设;二是对已获商务确认批复、不符合城市规划且不能落地建设,已支付部分款项或符合“三统一”政策的站点,原则上另行选址,在符合各种建设条件的前提下,由相关企业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推进建设;三是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未下达商务确认批复文件的站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下达确认批复文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待相关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再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下达确认批复文件;四是对已提交申报建设材料、选址符合相关要求的站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下达确认批复文件。已支付部分款项或符合“三统一”政策的,待相关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再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下达确认批复文件;五是对市人民政府“三统一”政策明确由相关企业及其合资公司(指市、县级平台公司与各种所有制企业合作成立的公司)申报建设、批文过期及未批未建的部分站点,待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后,再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下达确认批复文件。
(三)对其他商务确认批复文件失效站点和未批未建“十三五”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新增道路加油站、城镇布点加油站等59座站点,予以废止(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遵义市商务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8日正式行文废止)。
三、已批在建站点及转入“十四五”管理站点有建设时限要求吗?
已批在建的27座站点及转入“十四五”管理的110座站点,市商务局已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约谈相关申报建设业主,提醒各站点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善商务审核及土地相关手续并启动建设,原则上须于启动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建成投用。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完善手续并建成投用的站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予以废止。
四、如何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要积极消化存量,在保证合理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增量。
(二)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全市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行业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
(三)重点解决农村及偏远地区、新增道路、新增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及老城区改造等区域加油站的建设需求。
五、哪些新增加油站不受“十四五”发展规划限制?
“空白乡镇”首座加油站不受规划限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不受规划限制,与服务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六、加油站规划建设审批方式有何改变?
(一)原已获商务确认批复的站点,原批复文件无论过期或未到期,不再办理商务确认批复及延期等手续,以及转入“十四五”管理的站点,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基准日前办妥各项手续并启动建设,在启动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建成投用的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二)对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企业凭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单位签订的加油站建设协议及相关材料,按程序申请办理商务确认批复文件。
(三)对于“十四五”新增规划站点(含“空白乡镇”首座加油站),企业应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加油站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务确认批复文件。
七、改(扩、迁)建加油站有哪些要求?
确因城市规划、道路扩建等原因需迁建或改(扩)建的加油站、农村加油网点,在满足城市规划、安全、消防、环保及站距等要求的条件下,可不受当期规划限制,企业按程序申请办理迁建或改(扩)建手续。
原址升级改(扩)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办理。
八、加油站规划建设审批管理需注意些什么?
(一)严格执行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加油站建设审批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新建、迁建和改(扩)建加油站;严禁未经批准以招商引资、捐赠、赞助等名义建设加油站;严禁以自用名义违规设置储油设施及非法售油、非法流动售油、“黑油窝点”售油。
(二)严格执行加油站规划建设及运营资格退出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退出处理:“十三五”转入“十四五”管理站点,未按期完善商务审核及土地相关手续并建成投用的;“十四五”新增加油站,超过加油站规划建设商务确认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建成投用的;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给予加油站建设或经营许可决定的;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依法依规应当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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