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体育局,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督导室、教育体育局,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根据全省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黔教督〔2023〕4号)精神,为确保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9月14日—15日
二、会议地点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培训中心
三、会议内容及参会人员
第一阶段:9月14日上午9:00-12:30(全市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暨全市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议)
9:00—11:20 解读办园行为15项关键指标要求,演示培训《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各项功能
11:30—12:30 全市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
参会人员:
(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级督学、市教体局调研员及有关副县级干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质量监测科负责人和业务专干,市教科院幼教教研员。
(二)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政府教育督导室分管领导,督导办、基教科(股)室或者学前教育科负责人,幼教专干、责任督学和幼儿园园长代表各1人。
(三)市第一、二实验幼儿园园长、业务副园长、保教主任。
第二阶段:9月14日下午14:30—17:00(全市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场操作演示培训)
现场操作演示园所:遵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新蒲新区幸福幼儿园
参加人员:
(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督学、市教体局调研员及有关副县级干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负责人和业务专干,市教科院幼教教研员。
(二)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政府教育督导室分管领导,督导办、基教科(股)室或者学前教育科负责人,幼教专干、责任督学和幼儿园园长代表各1人。
(三)市第一、二实验幼儿园园长、业务副园长、保教主任。
注:9月14日下午现场操作演示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可到市教师培训中心就餐离会返程,不参加9月15日现场操作演示培训。
第三阶段:9月15日全天(对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场操作演示)
现场操作演示园所:
第一组:红花岗区第七幼儿园(上午),汇川区中心幼儿园(下午);
第二组:播州区实验幼儿园、播州区龙坑中心幼儿园。
参加人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相关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于9月12日(星期二)前将《参会人员信息反馈表》反馈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其中需要住宿、用餐的人员要认真做好备注,以便提前安排食宿,按照财务报销要求,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不提供住宿。
(二)培训期间(9月13日—14日)将为培训人员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早餐用餐时间为7:30—8:30;中餐用餐时间为12:30—13:00,晚餐用餐时间17:30-18:30。
(三)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纪律。本次参加会议人员往返差旅费按规定由派出单位报销。
遵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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