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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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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遵义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遵义市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

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8号),推动新时代遵义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全面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新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所以上,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80所以上。全市普通话普及率稳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程度显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弘扬,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语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

1.加大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施民族地区校园普通话提升行动,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培养学前儿童使用普通话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实现儿童“听懂敢说会说”的普通话学习目标,确保进入小学前能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力度,全面推行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并达到全覆盖,三科任课教师普通话等级全员达标,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提升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充分发挥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科大学等高校在语言文字推广中的科研推动作用,加大对我市2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及其他县(市、区)少数民族自治乡的培训和支持力度。创新农村推普宣传方式,把推普工作融入文明村寨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普通话+职业技能”等“同语同心·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大力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水平,扫除就业创业语言交流障碍,。

3.加大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力度。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聚焦我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不能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的中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结合产业发展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乡镇中心校、乡村夜校等平台,深入开展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能够看懂浅显易懂的报刊、文章,掌握基本文化常识,使中老年人群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提高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

4.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在各级各类校长综合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中,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内容,强化校长和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以县为单位,对各级各类学校普通话等级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地培训提升计划,扎实开展培训,逐步实现全面员达标。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价评估等各个环节。加强学生口语能力培养,引导学生规范使用语言,养成文明语言习惯。抓好书法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书写规范汉字。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强化阅读习惯培养,引导学生加深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理解,提高审美情趣和民族文化自信。推动和指导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开设语言文字相关课程,对职业院校中各类专项培养班学生开展普通话培训、鼓励和推动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提升各类职业就业人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素养。严守标准。严把入口关,新入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各单位各系统,应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工作用语用字培训更入干部职工日常培训课程体系,提升本单位、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能力。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职责范围内,结合就业及生产需求,做好相关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培训。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1.提升各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各相关领域主管部门要健全管理机制,主动履职,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市场商业活动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加强地名用字、拼写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要严守标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的等级标准,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纳入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区、市)开展城市、区域、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行业要严格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公务用语用字,对在岗年纪较大、处于方言区或不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公务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提升计划。灵活采用专题培训、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并限期达标。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推普骨干人员。

2.扎实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按5年一轮,扎实做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相关工作。

3.推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发挥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科研协作,推进语言文字的融媒体应用。积极支持市、区(区、市)关于人工智能环境下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问题研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加强语言产业规划研究,大力发展语言智能、语言教育、语言翻译、语言创意等语言产业。

4.推进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提质增效。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各县(区、市)语委要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加大对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的建设、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强化机测点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监管,保证测试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公平性。配合上级语委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广泛开展教师基本功训练,将“三字一话”纳入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

5.开展语言文字相关研究。提升科研工作管理水平,支持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围绕国家战略和发展需求,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平台建设,提高语言文字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面向不同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优质学习资源。

(三)加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语言文字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吸纳各类语言人才,开展语言志愿服务。强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提升城乡社区语言服务能力,提高针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语言文化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直接面对公众的行业从业人员应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人才培养,推动手语和盲文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推广普及力度。

2.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开展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文化实践。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讲好遵义故事。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打造优秀语言文化传播品牌。

3.加强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科学保护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配合上级实施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收集整理遵义语言资源。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省语委的统筹安排,深入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规划(2021-202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积极履行政府主体职能,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相关督导检查考核部门应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工作范围,以面向人民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帮助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有效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各级语委成员单位向语委主任汇报年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语委办的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各类资源和力量,凝聚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推进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活动支撑、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市县两级编制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各级专职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表彰奖励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经费的保障,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支持语言文字事业。


    政策解读链接:http://jyj.zunyi.gov.cn/zfxxgk/fdzdgknr/fgwj/zcjd_5711610/202203/t20220317_73026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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