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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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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府办发〔2024〕6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遵义市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汇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构建公平、合理的教育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汇川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以区为主原则。由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等信息,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五)坚持有序规范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纪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1.汇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8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全域实现6周岁入学工作要求,实行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免试入学。城区五街道(上海路街道、大连路街道、洗马路街道、高桥街道、董公寺街道)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房产手续一致的前提下,由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对已购房并迁入户籍但房屋属于在建楼盘未交付使用(未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如须在户籍辖区申请就读的,在户籍地所属社区登记,由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辖区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提供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同户籍父母任意一方持有即可)、户口簿以及家庭计生档案卡(社区出具),在有空余学位且家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延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镇(街)和区教体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后,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等方式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初中入学条件

1.汇川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汇川区完成小学教育或在区外完成小学教育,人籍一致,并已办理回汇川区升入七年级就读手续的学生,在遵循“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与结合实际”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辖区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城区(红花岗区、播州区、新蒲新区、汇川区)外户籍的小学毕业需申请在汇川区就读七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同户籍父母任意一方持有即可)、户口簿以及家庭计生档案卡(社区出具),在有空余学位且家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初中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特殊群体入学条件

1.政策优待子女入学。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水库移民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按就近和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居住地实际,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适龄子女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镇(街)、区教体局、学校要精准摸排残疾儿童少年底数,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落实“一人一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学上门等方式,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符合随班就读的应随尽随,符合送入汇川区育智学校就读的应送尽送,需要采取送教上门的务必落实到校到教师,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学区等与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经鉴定确需延缓入学的,辖区学校按规定建立档案,定期进行跟踪回访。

四、入学程序

(一)登记审核

1.汇川区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每年1月至2月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其入学条件由镇(街)和对应服务区域小学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2.汇川区户籍的初中适龄子女。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于2024年5月10日前,由所在小学按要求完成提交资料登记、审核;在区外完成小学教育并申请回汇川区学校就读的汇川区户籍学生,于2024年7月1日至20日持小学毕业证明、户口簿、房产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审核。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汇川区申请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20日,持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同户籍父母任意一方持有即可)、户口簿及社区居住佐证资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社会事务办登记审核。不愿意服从调剂分配的,可在2024年7月前后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到现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4.政策优待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水库移民子女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于2024年7月1日至20日在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审核。

(二)入学安置

1.汇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服务区域(附件3、附件4)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少于学区内招生数的,全部安排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多于学区内招生数的,根据人、户、房是否一致及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等条件依次安排入学,超出学额学位部分,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居住地和辖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家长服从调剂,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如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到已审批的民办学校就读。

3.政策优待子女。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水库移民子女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服从调剂,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区学位情况,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居住地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4.区外返乡申请就读七年级的适龄子女。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居住地辖区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对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小学的汇川户籍适龄儿童或在小学就读期间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家长向毕业小学提出统筹分配申请,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注册

1.汇川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在新学年开学前15日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由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带其适龄儿童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初中: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就读初中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15日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并按要求报名注册。区外返乡申请就读七年级适龄子女,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学年开学前15日内电话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就读学校,由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带其适龄子女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审核名单到镇(街)和学校后,由镇(街)在新学年开学前15日内统一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并按要求报名注册。

3.政策优待子女。由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学年开学前15日内电话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就读学校,由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带其适龄子女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4.残疾儿童少年。各镇(街)在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摸排,逐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程序开展。科学制定《遵义市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阳光规范招生。落实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遵府教督〔2022〕2号)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推荐的学生。初中学校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和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对学生因个人原因自主择校或其他人籍不一致情况的初中学生,初中毕业后不得享受配额生政策。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和公民同招,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按2024年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招生,严禁超额招生、提前招生,对未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严禁违规招收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和其它年级插班生,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将纳入民办学校年检考评,严重者停止下一年招生计划或依法取缔。

(三)强化关爱管理。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各镇(街)要继续做好留守儿童、无人抚养孤儿、残疾儿童少年及易地扶贫搬迁子女的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工作。学校要切实发挥留守儿童之家的关爱作用,镇(街)要充分发挥好课后服务育人,准确定位,精准结对,关心爱护好每一名学生。区教体局要根据适龄儿童数、小学毕业生数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核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同时,区教体局要按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违规招收不足年龄学生入学。

(四)强化控辍保学。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辖区0-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台账和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镇(街)于每年7月15日前向辖区学校提供一年级新生入学需求台账。秋季开学后,各小学要及时跟踪毕业生去向并建立台账,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小学毕业去向统计表报区教体局。各初中学校及时核查未到校报名注册学生情况,于每年9月20日前将未到校报名注册统计表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要对入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未及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督促到校就读。对疑似辍学学生,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七长制”责任,科学运用《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和稳定就读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招生咨询平台,强化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与新闻媒体部门的协同,多渠道全面、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增强相关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要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和身心发展,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学校要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义务教育宣传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及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避免教育择校热,为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风险防控。在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督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配合成立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澄清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将学生学籍挂在公民办学校,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督导。坚决查处“买卖学位”“黑中介”行为,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生咨询电话:28983221监督举报平台:28983110


附件:

1.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3.汇川区2024年秋季小学入学区域划分一览表

4.汇川区2024年秋季初中入学区域划分一览表


附件1


汇川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


  :朱世斌  国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    区政府办主任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恩志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艳维  区委督查局局长

    区委社工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局长

李成美  区委群工部副部长、区残联理事长

    区妇联主席

简祖雄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罗美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陈洪波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曾庆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文勇  洗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宦宣杨  大连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雪华  董公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文龙  高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立武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沙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松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舒智华  毛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山盆镇人民政府镇长

沈裕宏  芝麻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德美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彭正伟  区人民政府督学

    区人民政府督学

刘维森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区教体局副局长

付娜娜  区教体局副局长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菲艳  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体局,由简祖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


2024年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3


汇川区2024年秋季小学入学区域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划分片区范围(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1

航天小学

航天社区,成都路社区,茅草东社区中家怡花园、艺林花园和汇锦苑,大山社区长沙路口至航小门口地段(即天宇小区、太阳城小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2

汇川一小

北新社区,荷花池社区,长征社区,航宇社区,乌江社区,松庄社区的大岩山组、刘家坳组和金城组,红梅社区,澳门路社区,宁波路社区,南京路社区中茅草铺转盘至原遵义市委转盘地段(即瑞港世纪城、宝利楼、万东楼、德威1#-7#楼、运输公司还房0#-5#楼、海虹商住楼、国土局家属院、鸿宇大楼、德宝花园、海天苑、瑞港楼、丽祥花园、同心花园、米兰公寓、宏业花园、海尔花园、阳光绿岛),干田社区民主组、花园组、团结组、朝阳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3

汇川二小

医新社区5、6、9组,香港路社区,长新社区,长沙路社区1-9、11组,大山社区(不含天宇小区、太阳城小区),坪山社区的大山组、新熙园组,松庄社区(不含大岩山组、刘家坳组和金城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4

汇川三小

高泥社区石家洞1-8组,高桥社区,高石社区,沈阳南路还房ABCD栋(玻璃厂还房小区),金大花园,锦绣溪谷(纳帕溪谷),兴洲园,水泥厂经适房、润园小区、骏盛时代,城市之星,洗马路街道博城帝景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5

汇川十一小(含汇川七小)

新舟社区(含新舟花苑二期),汕头路新舟坝二期还房,高泥社区高桥1-8组及12组、中庸新天地,兴洲坝社区的林角组、高桥组,港府,金科汇川城,温馨花苑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6

汇川四小

坪山社区的大坪组、风华苑组,长沙路社区的(10、12、13组),航星社区,易格孔社区8组,秀枫社区的河边组、牟家坟组、檬子树组和鱼芽社区麻窝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7

汇川五小

茅草东社区(不含家怡花园、艺林花园和汇锦苑),易格孔社区(不含8组),鱼芽社区(不含金竹湾组、上坝组、麻窝组),秀枫社区马桑台组、周家湾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8

汇川六小

茅草西社区(不含就读航天小学重庆路校区的适龄儿童)、仁和苑社区(金叶小区、泓曦源小区、民和苑小区、森林苑小区、天赐花园、植物邻都、泉园小区、阳光花园、续建小区、市政府二小区、中海九樾),乌江恬苑社区,南京路社区中的盈之宝、天安二期、天安一号楼、明日新苑、麒麟广场小区、遵义公馆,新桥社区(含划到洗马路街道隋阳阁社区部分)、鹭园小区、鹭园还房小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9

航天小学(重庆路校区)

茅草西社区湘江湾、方正1、方正2、优雅1、优雅2、明珠花园、富丽苑、高尚苑、金山还房、中心血站、兴海花园、管委会、香樟印象北区(1.2.3座)、金山小区、京虹广场、万豪国际、世纪铭都、大城帝景、北城明珠、天安幸福里、时代港湾、文化小区、营盘组、大堡林组,仁和苑社区中的市政府1小区,秀枫社区金竹湾组、上坝组,鱼芽社区金竹湾组、上坝组,沿红社区北大资源梦想城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0

汇川八小

坪山社区尖山组,医新社区(不含5、6、9组),贵阳路社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1

汇川九小

建国社区的龙城国际、恒大一二三期、后山沟国际温泉城、天然居、阳明1号、代家坝还房、飞洋天地、汇龙铭城、冯家庄还房、建国花园还房、遵绥路还房,金科二期C区、桃源小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2

汇川十小

沿红社区(不含北大资源梦想城),秀枫社区秀枫公馆小区,汇川大道丰铭一号经适房、红都城经适房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3

汇川十二小

高桥办黄泥社区、泥桥社区、星源小区、枫桥家苑和廉租房小区、邻桥花园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4

汇川十三小

北关社区、交通社区、和平社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包括金科集美东方一期A区1-10栋)。

15

汇川十四小

董公寺街道河溪社区、烂田社区六池组和前进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6

汇川十五小

五星社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7

汇川十七小

十字社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8

汇川一小(同德校区)原汇川十九小

洗马社区,汇川社区,干田社区(不含民主组、花园组、团结组、朝阳组)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19

三十中小学部

隋阳阁居,水榭花都、香水郡、祥龙世纪城、都市名苑、泰来子香园、鼎盛家园、北门堤督C/D栋、恒通御苑、柳岸华庭、添阳小区,高泥社区高桥9-11组,南京路社区中汇福花园、国安花园、国安家属院、消防家属院、和盛鸣苑、北部湾、电力花园、城上城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20

田沟小学(含礼智)

田沟村、烂田村、田沟社区、割麻社区、金星社区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21

私立恺瑞学校

营盘组、大堡林组、石坳口组及其因征地农转非居民的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附件4


汇川区2024年秋季初中入学区域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划分片区范围(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1

航天中学

1.一小毕业的北新社区、航宇社区、乌江社区、松庄社区(大岩山组、刘家坳组和金城组)、宁波路社区、南京路社区中茅草铺转盘至原遵义市委转盘地段(即瑞港世纪城、宝利楼、万东楼、德威1#-7#楼、运输公司还房0#-5#楼、海虹商住楼、国土局家属院、鸿宇大楼、德宝花园、海天苑、瑞港楼、丽祥花园、同心花园、米兰公寓、宏业花园、海尔花园、阳光绿岛)的辖区户籍学生;

2.六小毕业的乌江恬苑、茅草西社区(不含就读五小的辖区户籍生)、新桥社区、仁和苑社区(金叶小区、泓曦源小区、民和苑小区、森林苑小区、天赐花园、植物邻都、泉园小区、阳光花园、续建小区、市政府一小区、市政府二小区、中海九樾)的辖区户籍学生;

3.五小毕业的大堡林组、营盘组、金山小区、文化小区、石坳口组的辖区户籍学生;

4.一小毕业的长征社区(苏州路德宝贵园、桑提雅苑、永泽苑、同济苑、交通局家属院、42小区、阳光水岸、山水苑、苏雅苑中属于长征社区户籍)的学生。

2

遵义八中

七小、十二小、十七小、十九小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三小毕业的高泥社区石家洞1-8组、高桥社区合兴组、新生组,兴洲坝社区大石组、立新组、龙井组、岩山组、响塘组、兴隆组、高坊组的辖区户籍学生。

3

遵义十中

1.五小(不含分入航天中学的学生)和十四小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

2.四小毕业的董公寺街道秀枫社区河边组、牟家坟组、檬子树组和鱼芽社区麻窝组,易格孔社区8组的辖区户籍学生;

3.十小毕业的沿红社区塘房、曹家湾、石龙坡、雷家湾组;秀枫社区秀枫公馆小区,汇川大道丰铭一号经适房、红都城经适房的辖区户籍学生。

4

航天实验中学

九小毕业的建国社区的辖区户籍学生。

5

遵义十六

1.航天小学毕业的航天社区、成都路社区、茅草东社区中家怡花园、艺林花园和汇锦园、大山社区长沙路口至航小门口地段的辖区户籍学生;

2.二小毕业的医新社区5、6、9组、香港路社区、长新社区、长沙路社区、大山社区、松庄社区(不含分入十九中和航天中学学生)、坪山社区大山组、新熙园组的辖区户籍学生;

3.四小毕业的航星社区,坪山社区大坪组、风华苑组,长沙路社区的辖区户籍学生。

6

遵义十九中

1.一小毕业的红梅社区、澳门路社区、荷花池社区、长征社区(不含苏州路德宝贵园、桑提亚那、永泽苑、同济苑、交通局家属院、42小区、阳光水岸、山水苑、苏雅苑中属于长征社区户籍)、干田社区民主组、花园组、团结组、朝阳组的辖区户籍学生;

2.二小毕业的坪山社区尖山组,医新社区(不含5、6、9组),贵阳路社区的辖区户籍学生(只限2018届-2021届毕业生);松庄社区的白龙组和永新组的辖区户籍;

3.八小毕业的坪山社区尖山组,医新社区(不含5、6、9组),贵阳路社区的辖区户籍学生。

7

遵义三十中

1.三十中小学部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

2.六小毕业的辖区户籍(不含乌江恬苑、茅草西社区、新桥社区、仁和苑社区中市政府一小区)学生;

3.三小(不含分入遵义八中的学生)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

8

遵义三十一中

十三小、十五小、十小(不含分入十中学生)、九小(不含分入航天实验中学学生)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

9

遵义三十五中

新黔小学、排军小学、新棋小学毕业的汇川区户籍学生,汇川区田沟小学、礼智小学毕业的辖区户籍学生。

注:“某某小学毕业”指辖区户籍新生一年级入学到六年级毕业均在同一学校就读。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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