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习水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习水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按照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对返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中心学校要按照家长意愿和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得以学位不足等任何理由拒收。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安置,落实好各项优待政策,保障符合政策人群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擅自附加任何其他条件招生。
(二)规范阳光招生。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遵府教督〔2022〕2号)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行知中学200人、玉淮中学100人)规范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超计划招生。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初三补习生,行知中学招收初三补习生不得超过150人,玉淮中学招收初三补习生不得超过100人。各学校在统一分班前不得组织学生以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摸底测试。
(三)规范信息采集。各学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招生办法
(一)划定招生区域。县教体局按照公平和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充分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服务半径、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为城区学校划定服务范围(详见习水县县城小学划片招生服务半径)。乡镇学校以行政区划为准,确保学生就近入学。乡镇交界处学生,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学生家庭实际,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问题。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区域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二)小学依法招生。小学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现场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登记入学,各学校所招收新生为截止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学生(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三)初中公平招生。小学升初中采用“整班移交”的方式招生入学。在本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且居住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不论户籍地是否在当地区域,均应按“整班移交”方式在相应的初中学校就读。严禁掐尖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因易地搬迁、进城务工等原因需跨区域就读初中的学生,要先按照“整班移交”政策在学籍系统中录取,再经学生申请,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学生因个人原因自主择校的,三年后不得享受配额生政策。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就读。
(四)特殊群体按规招生。各学校要优先保障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依规安置符合条件的各类随迁子女就读。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学校要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以随班就读为主,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等方式为辅,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经鉴定确实需要延缓入学的残疾儿童,各中心学校按规定建立档案并定期跟踪。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平稳入学。主动作为,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坚决清理违规招收借读生或同意学生外出借读的行为。对于违规招收不足龄学生的,第二年注册不予更改学籍信息,其责任由学校自行承担。正常转学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接。
(三)控制好大班额。持续按上级文件要求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制止新产生大班额、大校额。确实不能有效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要在“将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班额,增加学位供给。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转(插)生,学位不足时,转(插)生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四)抓实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常态化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对未按时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学校要将名单报送当地政府(办事处)和村(居)进行跟踪督促。如家长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应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因身体等原因需延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应按相关要求申请暂缓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失学辍学的,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明白“划片招生、就近(相对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和身心发展,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等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加大招生情况督查、惩处力度,对招生工作中矛盾突出、违反“十严禁”以及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经查实的纳入学校年检工作,情节严重的取消第二年招生计划。对人为造成大班额的学校,按0.2分/人在学校年终考核总分中扣除考核分数,累计超过10人的学校,年终考核在同类学校中以最低等次记。
附件:1.习水县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招生方案
2.习水县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初中招生方案
附件1
习水县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截止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户籍人口、优抚对象、购房(含自建房、小产权房)入住户、工作调动、易地搬迁、进城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流程
(一)新生入学“预登记”初审
1.各学校根据家长预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审结果由学校告知学生家长。
3.初审不通过的按照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处理。
(二)资料审核
1.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资料到对应学校现场审核资料。
2.资料审核时间:7月27—29日。
3.资料审核不通过但符合在县城其他学校就读的由各学校根据招生服务半径告知家长就读学校,并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必要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4.资料审核按照户籍人口、优抚对象、购房(含自建房、小产权房)入住户、工作调动、易地搬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分类别审核,具体要求以各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5.未参加“预登记”但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供资料到学校审核,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妥善处理,学校学位不足时在习水七小、习水九小、习水十小等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三)报名入学
1.现场确认通过的学生在对应学校报名入学,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2.报名时间及要求以各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三、所需资料
1.户籍人口:户口簿。
2.优抚对象:户口簿、优抚对象的有效文件或证明材料。
3.工作调动随迁子女: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
4.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子女:户口簿、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自建房户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建房证明),以及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相关缴费凭证之二,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5.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户口簿、移民局或搬迁地社区出具的易地搬迁凭证或花名册。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务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社保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在县城务工的凭证之一)、租房协议(需房屋出租人签字并备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有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准),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情况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缴费凭证之二,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四、具体要求
1.各类随迁子女资料由就读学校调查其真实性,经调查不属实的回户籍地就读。
2.购房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需实际入住,进城务工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不按要求提供资料、不服从分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4.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
5.各学校按规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优抚对象、工作调动家庭适龄子女,学位有空余时可招收部分进城务工等随迁子女。学校学位不足时,在习水七小、习水九小、习水十小申请就读。
6.小学新生入学时间按《贵州省中小学生2022—2023学年度校历》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五、招生区域:详见习水县县城小学划片招生服务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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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局举报电话:0851-22526377,0851-22520216。
七、县城小学咨询电话
习水一小:江老师15885620688;
习水二小:贺老师13688527200;
习水三小:黄老师13310497321;
习水四小:李老师13885260498;
习水五小:司老师13511836686;
习水六小:吴老师13985255571;
习水七小:吴老师13595218232;
习水八小:滕老师18185289557;
习水九小:袁老师15348522258;
习水十小:陈老师18183493439;
思源中学(小学部):张老师15329924418;
习水十一中(小学部):何老师13885201601;
附件2
习水县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时间:7月27—29日。
二、招生对象
本县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户籍返乡、购房(含自建房、小产权房)入住户、易地搬迁、进城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三、招生条件及要求
1.本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整班移交”制度,在对应初中学校就读。
2.优抚对象按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入学,各学校优先安置。
3.购房户(含自建房)需实际入住,进城务工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符合条件的购房入住户、易地搬迁、进城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辖区初中学校申请就读。
四、所需资料
1.整班移交:各学校对照整班移交花名册招生,学生提供户口簿及学校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料。
2.优抚对象:户口簿、优抚对象的有效文件或证明材料。
3.工作调动随迁子女: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
4.购房(含自建房)入住户:户口簿、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建房证明),以及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相关缴费凭证之二,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5.户籍返乡人员子女:户口簿。
6.易地搬迁随迁子女:户口簿、移民局或安置社区出具的易地搬迁凭证。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务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社保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在县城务工的凭证)、租房协议(需房屋出租人签字并备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以及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相关缴费凭证之二,可用微信截图等方式提供。
五、招生范围
习水七中:招收习水一小、习水五小、习水八小整班移交学生,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辖区各小学招生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学生。学位不足时,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习水七小(初中部)、思源中学(初中部)申请就读。
习水八中:招收习水四小、习水六小、习水九小、习水十小、杉王太平、杉王天鹅小学整班移交学生,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辖区各小学招生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学生。学位不足时,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习水七小(初中部)、思源中学(初中部)申请就读。
习水九中:招收习水二小、习水三小、东皇中山、东皇坭井小学整班移交学生,学位有空余时招收部分辖区各小学招生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学生。学位不足时,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习水七小(初中部)、思源中学(初中部)申请就读。
习水十中:招收马临街道辖区内小学整班移交和辖区各小学招生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学生。
习水十一中(初中部):招收习水十一中(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和本校小学部招生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学生。
习水七小(初中部):招收习水七小(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学生。
思源中学(初中部):招收思源中学(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学生。
三、具体要求
1.各类随迁子女资料由就读学校调查其真实性,经调查不属实的回户籍地就读。
2.不按要求提供资料、不服从分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因购房等原因需跨区域就读七年级的学生,各初中学校先按照“整班移交”政策在学籍系统中录取,再经学生申请,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学生因个人原因自主择校的,三年后不得享受配额生政策。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4.初中新生开学时间按《贵州省中小学生2022—2023学年度校历》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四、教育局举报电话:0851-22526377,0851-22520216。
五、县城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习水七中:王老师 13756203989;
习水八中:李老师 13885224349;
习水九中:杨老师 13708516267;
习水七小(初中部):吴老师 13595218232;
思源中学(初中部):张老师 15329924418;
习水十一中(初中部):何老师 13885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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