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教育局,新蒲新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47号)和《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遵教基〔2020〕12号)精神,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共12门学科。
市级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科目为9门,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合卷(物理和化学)、综合文科合卷(历史和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已在2020年提前进行考试)。
县级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体育、音乐、美术和物化实验操作。各地成绩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市招生办。
2.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
时间 |
6月25日(星期五) |
6月26日(星期六) |
6月27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5:00-17:00 |
9:00-11:30 |
15:00-17:00 |
9:00-11:00 |
15:00-17:00 |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综合理科 |
综合文科 |
英语 |
地理生物 |
6月27日下午的地理、生物考试(合卷)主要针对2022届学生和2021年需升学而没有地理、生物成绩的学生。
3.学科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综合文科100分(政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生物分值10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体育50分、音乐5分、美术5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
(二)考试组织和命题要求
1.考试组织。由市级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9门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和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
2.命题要求。命题以《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学科特点,立足学科核心素养进行命题。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既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机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禁毒教育、生命教育等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禁毒教育将渗透到学科试卷中,总分占20分)。适度控制试卷长度和试题容量,给考生留下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1年全市九年级学生毕业数,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意见基础上,全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53000人(其中下达学校计划51660人、预留返乡学生就读计划134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为45800人(含返乡就读学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总分。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文化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综合文科(思想政治、历史)40分(按照当年学业考试实际成绩的40%计入)、地理生物40分(2021届应届毕业生参加过2020年考试的,按照八年级实际成绩的40%计入;其他学生按照2021年考试等级对应的分数计入)、体育50分、音乐5分、美术5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
2.录取标准。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文化成绩必须在相应区域最低控制线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C等(含C等)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含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含B等)以上。
3.招生范围
(1)公办高中辖区内招生。中心城区(指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本县(市)内招生。
(2)公办高中辖区外招生。遵义四中、遵义南白中学、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一中学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招生计划分别为130人、130人、130人、80人,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中心城区范围外招生80人。市教育局将逐步减少辖区外招生计划,直至实现属地招生。
(3)民办高中(含示范高中)招生。为支持优质民办教育发展和为学生提供选择优质民办学校就读的机会,北京师范大学遵义附属学校、遵义清华中学、遵义天立学校、仁怀市周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绥阳县诗乡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100人、正安建国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50人。
4.配额生计划。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方案》(黔教发〔2019〕139号)要求,2021年我市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配额生的比例为60%。各县(区、市)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面向本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进行分配。遵义四中配额生数600人分配到四城区,按照各区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并适当向新蒲新区倾斜,四城区配额生为红花岗区180人、汇川区180人、播州区100人、新蒲新区140人。
5.自主招生。示范性普通高中或达到要求的普通高中可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遵义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按照工作流程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6、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遵循学生志愿按照学生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志愿设一个自主招生、两个配额生平行志愿、一个辖区外统招志愿、五个辖区内统招生平行志愿和两个辖区外民办统招平行志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各区域招生计划和学生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区域最低控制线。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最低分不能低于辖区内和生源地最低控制线,没有全市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以辖区内招生为主,若不满招生计划,可面向辖区外招生。
(三)中职招生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要加强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按照《遵义市教育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招生、录取、报名及学籍注册等工作,未经公布和备案的学校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对虚假招生宣传、违规乱收费、实行有偿招生、索取生源组织费及无招生资格学校实施招生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关于教育精准脱贫招生工作
对贫困考生继续按原有办法实行中考收费减免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政策规定免除学费,并提供国家助学金。
(五)政策性加分工作
2021年继续按照《遵义市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实施办法》(遵招委〔2020〕1号)执行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初中毕业生认定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毕业认定工作,并根据毕业认定和学业考试成绩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合格证。为真实体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率不得低于80%。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中学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回应社会关切。
(二)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47号)明确规定的招生“十项严禁”工作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以下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并办理学籍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民办学校委托第三方采用商业运行模式进行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不得以返乡农民工子女的名义招收市外非遵义市户籍学生入学就读。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在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学生报到注册、学籍办理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管理和督查,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发布、报名工作、考试组织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批评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对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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