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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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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配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工作,确保公租房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印发后,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同程度对公租房实施了配售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配售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8〕10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黔建保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出台本《通知》。

二、《通知》的要求和原则

本次印发《通知》遵循解决实际问题,守住工作底线的原则,主要对公租房配售范围、对象、价格进行界定,公租房配售程序进行细化,公租房配售配套政策进行明确,并对配售工作提出要求。

三、《通知》制定过程

我市于2013年印发的《遵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2019年印发的《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租房配售工作的原则,但需要进一步规范实际操作过程。在《通知》的起草工作中,严格按照部委、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公租房配售工作具备可操作性。初步形成《通知》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吸收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心四城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通知》。

四、《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配售范围。主要明确能配售的公租房房源涉及的范围,并明确不能配售的公租房种类等内容。

二是明确配售对象。主要明确申请公租房配售的对象等内容,此条内容明确的配售对象完全对应公租房的保障对象。

三是明确配售价格。主要明确了公租房配售价格确定方式等内容。定价主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确保保障对象有能力购买。

四是明确配售程序。主要明确公租房配售程序参照申请公租房“三审两公示”流程执行,更加规范并精准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五是明确配套政策。主要明确了公租房配售的资金管理、上市准入规定、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及配套商业出售规定等内容。

六是明确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公租房配售工作中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便民服务、严肃工作纪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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