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新专题 > 住房服务 > 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热点答疑第八十四期
字号:

最新一期的热点问题答疑如约与大家见面啦,本期小编汇总了近期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现在,就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吧!

  问题一:“商转公”贷款申请后,能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答:不能。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不能办理除偿还“商转公”贷款、销户外的提取业务(办理销户提取的,应先将个人账户余额冲还“商转公”贷款),直至“商转公”贷款申请撤销或“商转公”贷款结清。

  问题二:“商转公”贷款有共同申请人的,到管理部贷款预审时,需要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到场预审吗?

答:不需要。只需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管理部预审即可。

  问题三:“商转公”贷款能办理还款期限变更、提前还款、还款方式变更等业务吗?

答:能。“商转公”贷款贷后管理按本市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对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热点问题,我们会持续通过热点问题答疑栏目为大家答疑解惑,欢迎持续关注!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黄 英

终审:余兴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