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遵义市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发挥医疗(生育)保障基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调整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以2022年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为缴费基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及单位职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90.75元的,以4190.75元为缴费基数;高于4190.75元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以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300%封顶,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二)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三)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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