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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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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遵义市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发挥医疗(生育)保障基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调整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以2022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为缴费基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及单位职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90.75元的,以4190.75元为缴费基数;高于4190.75元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以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300%封顶,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二、执行时间

202312月。

三、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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