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遵医附院、遵医二附院:
近日,我市某县发生C群流脑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流脑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充分认识流脑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流脑防控工作的领导,提高防范意识,统筹抓好流脑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定期开展调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地。
二、加强监测、主动搜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的运行流程,发现不明原因的突然发热、头痛或/瘀点瘀斑等症状体征的等疑似病人,立即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在病人进行抗菌药物治疗前,采集脑脊液、血液、出血斑点渗出液、鼻咽拭子等标本,进行细菌培养,阳性标本及时送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鉴定和药敏试验。对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主动搜索,一旦出现流脑疫情,应及早做好疫点处理,采集密切接触者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服药。
三、全力做好流脑疫苗接种补种工作。一是做好流脑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各县(市、区)按照2021年版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开展对适龄儿童的流脑疫苗接种。二是要迅速开展流脑疫苗查漏补种。各县(市、区)要按照省疾控中心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版免疫程序中流脑疫苗补种原则,督促指导各接种点及时梳理清点流脑疫苗未种儿童情况,对18岁以下符合补种条件的人群,及时通知到接种点进行相应剂次的补种。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县(市、区)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家长群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流脑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要坚持正面宣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在社区扩散。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和医疗机构呼吸道发热门诊规范设置、运行、预检分诊及院感控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依法处理。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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