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托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继续开展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并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强化各地学生常见病防控,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
监测覆盖所有县(市、区)。
(二)监测学校选择
遵义市至少完成1所综合性大学调查,城区完成7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郊县完成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近视调查还需在城区和县各增加至少2所幼儿园。原则上每年监测学校保持不变。
(三)监测学生选择
在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大学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被抽取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幼儿园大班5岁半到6岁半学生80人。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监测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为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疾控中心。查阅日常工作文件和统计报表,搜集当地疾控、教育部门学校卫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1-1,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员填写。
2.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对象为各县(市、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和校医配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学生常见病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1-2,由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填写,大学不填写。
3.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对象为各县(市、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学生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和教学环境卫生,其中环境卫生状况调查采用实地调查方法,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创建健康学校的落实情况。教学环境卫生要求每所监测学校随机选择6间有代表性的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检测,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1-3。
(二)学生常见病监测
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内容包括学生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良、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其中,近视和脊柱弯曲异常仅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近视增加幼儿园大班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近视增加幼儿园大班学生,即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2。
(三)影响学生健康的行为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开展匿名自填问卷调查。
健康危险行为专项调查:针对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大、中、小学生不同年龄段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刷牙等口腔卫生行为、饮食和营养摄入行为、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打架等故意伤害行为,吸烟、饮酒、毒品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3。
中小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小学四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近视高发状况以及脊柱弯曲异常严重情况,调查与之密切相关的行为和环境因素,包括视屏时间、近距离用眼习惯、课间休息习惯、读写及站立姿势、课外补习时长和内容、睡眠时间、户外活动时间等个人用眼行为,课桌椅调试、学校和家庭用眼环境、校内眼保健操频次,配镜等眼视光服务利用情况,从而为进一步提出近视、脊柱弯曲异常有效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表4。
四、学生常见病防控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干预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全面推广近视防控试点地区有效干预方法,以点带面,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口腔卫生、心理健康等学生常见病干预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等为抓手,继续深化开展专家进校园、学校卫生标准普及、中小学生健康月、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健康父母、重点人群关爱行动等六大行动,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县)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交流,以点两带而,推动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开展。
1.专家进校园行动。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2022年重点对《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进行宣贯,将学生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口腔卫生习惯等学生常见病防控关键适宜技术、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正确选择教辅材料,提高课桌椅符合率,指导学校科学配餐,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引导家长重视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传染病、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学生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监测新发现的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重点人群,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危害。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做好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始终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
(二)协调配合,保障经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将监测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健全机构,提升能力。把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市县级疾控中心学校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培训,配齐设备,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同时,疾控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评议考核要求,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六、职责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方案的制定,组织疾控中心、具备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等部门开展相关监测工作。
(二)教育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组织和实施本级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范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组织筛选拟开展监测工作的学校名单,并做好与校方的相关协调、推进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疾控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监测县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汇总及分析总结。监测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现场调查和监测,收集本县(区)监测数据,完成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及出具监测学校教学生活环境评估报告。
(四)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具备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监测相关业务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屈光度、龋病、脊柱弯曲等的现场调查和筛查工作。
七、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方案要求,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受省级培训后,应按照统一的方案和表格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现场工作。
(三)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监测人员必须使用统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仪器和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计量认证),实地调查学校环境卫生状况。监测人员需深入班级,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调查问卷(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电子问卷进行现场问卷填写),其中进行屈光度、龋病、脊柱弯曲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关的执业资职,确保收集的信息真实可靠。
(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要选取5%的学生进行抽样复核,以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
八、工作进度
2022年7月-2022年8月,市级对监测县培训,并拟定开展相关监测工作的学校名单。
2022年9月-2022年11月,各县(市、区)完成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现场监测与干预工作,并完成数据录入、审核、汇总提交省疾控中心。
2022年12月,市疾控中心负责各县(市、区)监测数据的审核报省疾控中心,将不合格数据返回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进行核实。配合省疾控中心完成各县(市、区)不合格数据的审核及修订。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本项目汇总后的所有数据报送省疾控中心,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同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023年2月15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经费保障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经费在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监测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培训、宣传、差旅费、技术督导、复核、数据录入和体格测量、资料统计、分析汇总等。对于新增监测县(市、区)还需购置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设备(满足贵州省卫健委“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基本公卫学校卫生设备采购项目”要求。项目编号:0637-198302030511)。
十、技术指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根据本辖区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对各监测县(市、区)执行方案的符合性、资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监测数据上报及报告的及时性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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