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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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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治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5月,重庆市报告我省1例免疫缺陷儿童为Ш型脊灰衍生病毒(VDPV)携带者。为防范VDPV在我传播的风险,进一步筑牢我脊灰防控免疫屏障,根据省疾控中心《关于加强全省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脊灰野病毒输入性和疫苗衍生病毒传播引发疫情的风险,要组织制定本辖区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AFP病例监测工作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卫办疾控〔2006〕93号)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县级疾控中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首诊医师负责制,发现AFP病例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除常见的14种AFP病例疾病需及时上报外,15岁以下病例临床符合急性起病、肌力肌张力下降、腱反射减弱特点,无其它明确病因诊断的,也应按照AFP进行报告,并及时集标本送检,防止漏报病例发生。

三、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市、区)应及时分析辖区内儿童脊灰疫苗接种情况,摸清补种儿童数,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18岁以下人群尽快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目标人群应接尽接。四岁及以上儿童未接种满2剂次IPV的,补满2剂IPV,接种过2剂及以上 TOPV(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的,不参加此次查漏补种。

四、资料收集上报

市、区)于610日前,查漏补种结果收集汇总后,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指定邮箱:zyjkepi@163.com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公卫科郭黄吉(27613070)

        市疾控中心免规科李中菊28924296)

2022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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