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简化手续,只确认参保人险种类型和生育(含计划生育)事实,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不再核查其他资料(如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是否政策内生育等)。
第二种情况:因各种原因未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符合生育政策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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